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做好该奖项评审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依据《资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7(见学院网站http://zyxy.cug.edu.cn/info/1034/1199.htm,现就我院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指标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本年度学校下达给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总名额为1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7名。另,学校有公共名额33名,其中博士生9名,硕士生23名。

 

二、参评对象

1.申请资格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当年毕业(2017年12月31日前答辩)的研究生不再具有申请资格。

2.参评资格

须符合《中国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中地大研发[2017]93号,见研工部网站http://ygb.cug.edu.cn/info/1051/1820.htm)规定的参评资格。

 

三、评选要求

(一)申报与参评成果认定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参评成果为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期间取得的成果。参评论文成果应为学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研究生院公布的被警示期刊(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144/4371.htm)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

(二)学院名额申请与评审

1、9月21日-9月23日:研究生个人提交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详见第四项说明)。9月23日下午5点之后不再接受国奖报名。(23日周六学工组有人值班)

2、9月24日-9月25日:学院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审核申请人加分情况。

3、9月26日-9月27日:第一轮加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9月27日下午5点前当面到主楼326登记反映。

4、9月28日-9月29日:第二轮加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9月29日中午12点前当面到主楼326登记反映。

5、9月29日:第三轮加分情况公布,第三轮公示后,不再接受递交新的材料,并公布答辩入围名单。

6、9月30日:学院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时间协调国奖答辩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结束后公布学院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名单。其中硕士研究生的答辩采用问辨的方式,主要由评审委员会询问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无需PPT汇报);博士研究生的答辩采用PPT汇报学术成果的方式(5分钟汇报)。

7、10月1日-10月5日:公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名单

8、10月10日:国家奖学金名单及相关材料上交学校。

(三)学校公共名额申请与评审

学校公共名额的申报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5日,申报者须符合申报和参评资格,申报材料于10月14日下午5:30下班前统一交到资源学院学工组(主楼326),由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15号统一交至学校。

学校公共名额的评选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不含学院已获评研究生)均可申报,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结果公示时间5天。评选答辩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公示期间,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公共名额评选结果的申诉受理和答复。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说明

申报材料一份: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7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交材料的时候需要审核原件,请一并带来。

3、《资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考核表》一份(附件1),备注里面写上具体的加分明细;尤其是评奖评优加分,一定要写清楚哪一年获什么奖,以便查证。

上述1、2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3单独交,纸张规格A4。

汇总材料一份(电子档):

4、博士填写《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

5、硕士填写《2017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

申请者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电子版材料以压缩文件夹的形式发送至邮箱243286044@qq.com,并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联系方式”,纸质版材料于9月23日下午5点前交至资源学院学工组(主楼326)。

   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工组   肖老师 章老师  67883054

   研究生科 杨老师  67883627

 

资源学院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