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李四光英才奖学金”、“郝诒纯奖学金”、“锐鸣校友奖学金”、“校研84级奖学金”、“恒顺矿业奖学金”、“赵鹏大奖学金”、“雷波兴达奖学金”的评选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以下同学为上述各项专项奖学金候选人。具体名单如下:

1.李四光英才奖学金(1名):

张道涵(220130284 第一作者T2,T3,T4各一篇)

2.郝诒纯奖学金(1名):

曾茜(1201411170 第一作者T5一篇,院科报会二等奖)

3.锐鸣校友奖学金(1名):

葛翔(220130295 第一作者T1,T4,EI各一篇,校科报会特等奖)

4.校研84级奖学金(1名):

霍沈君 (1201411115 第一作者T5一篇,全国沉积学大会知识竞赛三等奖)

5.恒顺矿业奖学金(4名):只有15级研究生具有参评资格

上官云飞(1201520761 资源学院研究生会主席)

张鹏飞(1201511163 资源学院科协主席)

徐佳富(1201511150 第一作者,T5一篇已录用,院科报会三等奖)

肖凡 (1201520773 第一作者,T4一篇已录用,院科报会三等奖)

6.赵鹏大奖学金(2名):

朱平平(2201410293 第一作者T3一篇,校科报会二等奖)

翟玉林(1201411161 第一作者T5一篇)

7.雷波兴达奖学金(4名):

王祥东(2201410292 第一作者T4两篇,T5一篇,科报会一等奖)

王任(2201510134 第一作者T4一篇,校科报会二等奖)

贾启元(1201411117 第一作者T5已刊出1篇,已录用1篇 院科报会三等奖)

闫浩(1201511100 第一发明人,国家发明专利1项)

公示时间11月10日-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1月14日上午10:00前向资源学院学生工作组(主楼324)登记。

备注:

1、研究生期间的论文成果仅支持一次奖学金评定。即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论文成果在申请硕士期间的国家奖学金或社会类奖学金评定时,只计算一次。博士期间的论文成果在申请博士期间的国家奖学金或社会类奖学金评定时,仅计算一次。本校学生硕士期间的成果没有参与评定奖学金时,博士期间仍然可以累计使用一次。

2、此阶段的评选结果仅为各专项奖学金候选名单,最终结果将由学校分别上报给设立奖学金的单位,由设奖单位最后确定。

3、每个研究生在每个学段期间最多只能获评一次国家奖学金和一次社会类奖学金,如已获得,请勿重复申请。即硕士研究生期间最多只能获评一次国家奖学金和一次社会类奖学金;博士期间最多只能获评一次国家奖学金和一次社会类奖学金

资源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