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0级本科生大类内(含资源勘查工程和石油工程)专业方向确认工作小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各系主任、班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专业确认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组。
二、面向对象
2020级资源勘查工程和石油工程专业全体学生。
三、专业方向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分为金属矿产资源、油气资源、煤系资源、新能源、地学大数据方向,按基地班、卓越工程师班、英才班三种模式培养,基地班不参与本次专业方向确认。石油工程专业按卓越工程师模式进行培养。
班号、专业(方向)及其数字代号如下:
学生进行专业(方向)确认时填写专业(方向)数字代号代指专业。(例如:“1”代指“地学大数据班”)。
四、分流标准
1.为保证教学质量,各行政班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6人。
2.无不及格课程,学分绩点3.0以上(含3.0)。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业方向分流按照“志愿优先,择优选拔”原则进行,按照截止到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课程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创新类课程除外)排序,按志愿先后顺序确定。
4.同等条件下,由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情况确定排序。
五、工作流程
1.参选同学于学院官网—本科生培养下载《资源学院2020级大类内专业(方向)确认报名表》,填报六个专业(八个班级)方向(固体卓越班、石油工程班需要具体到5-1或5-2、6-1或6-2),纸质档报名表于11月8日12:30-13:00集中交至主楼330学术报告厅,电子档报名表一并发至2537684165@qq.com。
2.11月10日前组织召开专业方向确认工作会议,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3.专业方向确认工作小组确定专业方向的学生名单后,学生成绩排名、分流结果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六、特别提醒
1.学生结合自身兴趣和发展需求理性选择专业方向,慎重作出选择,专业方向一旦确定,不得调整。
2.专业方向确认完成后,学生本学期应在原班级完成已选课程,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按照新班级对应的专业方向选课。新的专业方向内未修读的课程后续要进行选课补修学习。
3.学生只能在招生时大类规定的专业内分流。因休学、参军等原因降入2020级的学生不参加大类分流,按当年招生专业就读。
资源学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