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八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生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刘明辉发表时间:2022-03-24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拟在全校开展湖北省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评选推荐和事迹征集工作。

一、征集类型及名额

“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设置5类、总共150名,其中开拓创新类30名、自主创业类30名、基层就业类30名、参军入伍类30名、自强奋进类30名。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人选,按每类不超过一人推荐至学校。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和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端正、积极向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二)类型条件和范围

1.开拓创新类

2022届毕业生。

②学研结合,勇于开拓,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2.自主创业类

① 毕业5年内(含2022届毕业生)。

② 学以致用,勇于拼搏,敢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基层就业类

① 毕业5年内(含2022届毕业生)。

② 扎根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业绩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基层就业”: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

4.参军入伍类

① 现役或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士兵。

② 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

5.自强奋进类

2022届毕业生。

②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志愿服务、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

三、工作安排

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按学院推荐、学校推荐、专家推选、结果公示、确认公布、宣传推介等环节进行。

1.个人申报。有意向参选"长江学子"的同学于202233117:00前提交材料。

纸质版材料:推荐人填写《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交至主楼326办公室

具体要求:附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事迹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生活照和工作场景照各1张,每张照片的清晰度不低于500万像素。材料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含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包以“姓名+学号+长江学子”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957918078@qq.com

2.学校推荐。各院系推荐人选经学校评审后,按每类不超过两人推荐至组委会。

3.专家推选。组织专家开展推选,推选出5150名大学生拟入选“长江学子”。

4.结果公示。对推选的“长江学子”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5.确认公布。公布入选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结果,颁发证书。

6.宣传推介。在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号、湖北毕业生就业网等开辟专栏进行事迹宣传报道。通过巡回报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和渠道,加强人物事迹宣传和报道。

四、其他要求

如实填报事迹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原则上往届已征集宣传的“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不再推荐。


资源学院学工组

2022324

附件 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