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明辉发表时间:2021-09-24点击:

资源学院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和奖励。为做好评审工作,根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精神,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地大研发〔2018〕54号)以及《资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要求,现就我院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指标分配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将在评定当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年度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总名额为1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6名。另,学校有公共名额44名,其中博士生10名,硕士生34名,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产生。

二、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含MBA/MPA、在职研究生以及2021年12月31日前答辩毕业的研究生),参评时学生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并已按要求完成归档、缴费、注册等手续。

三、评选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四、评选条件

1、符合《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072/1122.htm)规定的评选条件。

2、符合《资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规定的评选条件。

五、评选流程及要求

(一)研究生申报与参评成果认定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参评成果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参评论文成果应为学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具体见地大校办发〔2018〕49号),在研究生院公布的《关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可部分期刊论文的通知》(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214/5721.htm)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

(二)学院名额评选与公共名额候选人推荐

1、9月24日-9月29日:研究生个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成果(详见通知第六项:成果填写说明)并提交材料(详见通知第七项:提交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9月29日17:30之后不再接受国奖报名

2、9月30日:学院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审核申请人加分情况。

3、10月1日-10月2日:第一轮加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2日15:00——17:00到主楼326登记反映,不接受线上反映。

4、10月3日:第二轮加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3日15:00——17:00到主楼326登记反映,不接受线上反映。

5、10月4日:第三轮加分情况公示,第三轮公示后,不再接受递交新的材料,并公布答辩入围名单。

6、10月8日:学院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

7、10月8日-10月13日:公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名额候选人及公共名额推荐名单。

8、10月14日:国家奖学金名单及相关材料上交学校。

(三)学校复审学院获奖情况及公共名额评选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组织专家举行全校公共名额评审。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对各培养单位报送院内名额评选结果进行复核,如有相关材料造假或不符合条件,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申报资格,不再增补,相应名额转为全校公共名额使用,并将酌情减少培养单位下一学年评选名额。

六、成果填写说明

1、研究生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菜单完整录入个人成果,此成果作为公示材料

2、期刊论文成果填入发表论文信息登记栏,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填入发明专利信息登记栏,其余所有成果填入科研成果信息登记栏。

3、务必按规范完整填写所有字段,并上传扫描件。

七、提交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

1、资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考核表(附件1)纸质档、电子档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档一式两份(原件)、电子档(此表为一页,正反打印使用,不得加页)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承诺书纸质档(附件3)

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附件4)纸质档、电子档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6、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支撑材料纸质档、电子档(按个人成果登记表顺序填写,单张复印材料务必复印或缩印到一张A4纸,附件7)

7、申请人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成果”菜单完整录入参评成果。

8、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9、全体入选学生(包括学院名额及公共名额)需向学工组补充提交事迹材料及参加志愿服务(附件8)。

10、出版时间、作者排序等关键信息请用彩笔醒目标注,请使用拉杆夹或长尾夹,切勿装订。

申请者将上述材料备齐后,电子版材料以压缩文件夹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056878548@qq.com,并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联系方式”,纸质版材料于9月29日17:30前交至学院学工组(主楼326)。

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工组:张老师(QQ:1056878548) 刘老师027-67883054

    研究生科:杨老师027-67883627


资源学院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