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团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强化团员教育与培养,执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下半年推荐先进青年入党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和条件
1. 具有1年以上团龄;
2. 年满18周岁,已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3. 须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在校注册志愿者;
4. 入党动机端正,对党认识正确,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愿意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5. 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团的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担任校院班主要学生干部并拥有良好群众基础者优先推荐;
6. 受到校、院公开批评处分,在上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中有不及格课程或在上学期(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居后20%,经常无故缺席团的活动并在上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未达到“优秀”“良好”等级者不予推荐;
7. 须完成我校智慧团建系统注册。
二、推优流程
1.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经过支部团员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对象。
2. 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团支部本学期推优计划。
3. 团支部委员会指导推优对象认真填写推优表。
4. 团支部委员会汇总推优表,填写考核意见,确定推优名单,上报资源学院团委审核备案。
三、注意事项
1、大一年级推优人数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30%,大二年级推优人数不超过20%,大三年级推优人数视实际情况而定。每次推优有效期为2年,过期应重新推优。
2、文化程度应填写“本科在读”或“研究生在读”。
3、被推荐人理论学习、专业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自我小结栏应详实填写推荐对象自入学提交入党申请书以来的思想及综合表现。
4、所在团支部考核意见栏应由团支书详实填写并签名,若所推荐的对象为团支书时应由本支部其他委员填写并签名。
5、推优谈话员考核栏意见应由指定谈话员详实填写并签名。
6、院级团委审核意见栏须有学院团委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7、推优表填写出现政治性错误等问题则取消该同学本学期推优资格,前一学期报过计划但未被顺利推荐的团员应重新推优。
8、推优表所有项目须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认真填写。
9、前一学期报过计划但未被顺利推荐的团员应重新推优。
10、推优表遗失两年以上不予补办,两年以内需携带校团委用印申请单和由学院团委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推优表损坏需补办还应携带原件;集中补办时间为10月28日-31日下午2:00-5:00。
资源学院团委组织部将于10月25日中午12:30—13:00在荷花池靠近51#宿舍楼石桌处统一收取本科生各支部材料。各支部所需上交的材料有:各位入党积极分子的推优表以及支部推优汇总表;同时需要将支部推优汇总表在10月24日晚9:00之前发至组织部邮箱ziyuanzuzhibu@126.com。请各支部团支书及时传达通知并开展推优工作。
如对工作有疑问,请联系资源学院团委组织部聂思嘉(电话15623836273)
附:①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荐先进青年入党登记表(空白)
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荐先进青年入党登记表模板
资源学院团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