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团委、各学生组织: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五四是青年的节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踏上新征程,浓厚追求卓越、青春向上的环境和氛围,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榜样激励作用,增强我校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校团委决定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评选和表彰一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学习优秀、示范作用强的团员青年。为做好本次“十大标兵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
十大标兵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10名),十大标兵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的全体学生
四、评选办法
校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以各学院(课部)团委、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自行组织评选,每单位择优推荐不多于1名综合表现优秀且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作为“十大标兵学生”候选人,本次评选接受自主推荐,并经过校团委对其材料进行前期审核后参与最终答辩。各学院(课部)团委、各学生组织将候选人名单与申请材料上报到校团委组织部,组织部组织集体答辩后评选确定。
五、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在同学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是青年追求政治进步的楷模。
2、学习成绩优良,年度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个人事迹特别突出,或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者,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
3、关心集体,友爱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服务活动,表现优异,并获得学校、学院(课部)和社会广泛认可。
4、在某一领域(如:学习、科技、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青年大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六、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课部)、学生组织评审时间为3月20日—4月4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4日18:00),进行自主推荐的同学须在3月20日—4月4日上交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4月4日18:00,逾期未交者认为自动放弃评选答辩),校团委组织部将于4月5日—4月9日对自主推荐的材料进行前期审核,并最终确定答辩人员的名单予以公布,答辩的最终时间为4月14日上午8:30—11:30。请规范填写、按时提交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登记表中的事迹简介在1000字以内,同时提供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和电子扫描图片)。
七、答辩评分细则
十大标兵学生候选人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答辩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一)答辩成绩(满分60)
1、答辩时间、地点
2018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 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2、评审组成
专业评审:校团委老师、各学院(课部)团委或学工组老师
大众评审:各学院(课部)两名学生代表,学生组织候选人所在组织各两名学生代表,以学院(课部)或学生组织为单位组成评审小组。
3、评选方法
候选人个人展示(3分钟)+评委提问,候选人现场回答(2分钟),专业评审老师及大众评审小组根据每位候选人的现场答辩表现综合打分。
4、评分细则
第一、展示内容(25分)
1、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学习成绩优秀,有创新精神,勤于思考,善于钻研。
3、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4、与同学关系融洽,能积极、主动、热心地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5、在某方面有表率作用。
第二、陈述过程(10分)
1、讲普通话,声音洪亮,口齿清晰,语速语调适中。
2、表达自然流畅、无明显停顿,语句通顺,措辞恰当,语言组织畅达。
3、思路清晰,逻辑性强。
4、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5、整体设计合理,环节紧凑,调理清晰,层次分明。
6、富于激情,善于引导现场观众,肢体语言恰当丰富,能够感染他人。
第三、基本素养(10分)
1、衣着发型整洁、大方、朴素、得体。
2、仪表端庄稳重,坐立行为大方、自然,表情丰富真诚,有良好的个人气质。
3、言之有礼,情操高尚,谈吐文雅,富于思想内涵。
第四、展示技巧(10分)
1、展示形式活泼、积极向上。
2、展示手段新颖、丰富多样。
第五、即时效果(5分)
1、时间合理,每超时30秒扣一分,扣完为止。
(二)综合考核成绩(满分40)
综合考核成绩分为五大类,单个荣誉只能取最高分加一次,不能重复加分,最高可加40分,具体如下:
1、学术竞赛类
在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类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除挑战杯取前6名,其他赛事只取排名前三名的获奖者。
各类省级学术创新成果报告会,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校科技论文报告会、“震旦杯”学术作品竞赛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以上奖项,第二获奖者按相应加分值的50%计算,第三获奖者按相应加分值的30%计算。
2、科研类
发表三大检索论文,第一作者加5分,第二作者(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加3分;在与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学校认定的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加2分,第二作者(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加0.5分;入选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优秀项目,负责人加1分,团队成员加0.5分;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加5分,国家使实用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加1分。入选校级英才工程并顺利结题的加1分。
3、外语类
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加5分;CET4成绩达到550及以上,加2分;CET6成绩达到530及以上,加2分;国家大学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达到A级,加1.5分,B级加1分;TOEFL成绩大于97分加3分,雅思成绩大于6.5分加3分。
4、计算机、行业水平类
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获得高级资格加3分,中级资格加2分,初级资格加1分;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四级证书加3分,获得三级证书加2分,获得二级证书加1分;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行业证书,具备高级资格加3分,中级资格加2分,初级资格加1分。
5、综合类
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团干、学生干部,国家级荣誉加5分,省级加3分,校级加1.5分;参加体育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加5分,省级奖励加3分,校级奖励加1.5分;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省级先进个人加3分,获得校级省级先进个人、优秀组织者加1.5分。
以上材料,申请者需如实提供,通过由校团委组织部及各学院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评定小组核定后相应加分。其他认为可以加分的由学生本人提供由评定小组核定。
说明:
1、由学院(课部)推荐候选人的材料须由院团委书记审核后签字盖章,由校学生组织推荐候选人的材料须由分管老师审核后签字盖章。进行自荐的同学须在截止日期前即4月4日下午6点前上交材料。
2、所有的纸质版材料均上交至弘毅堂二楼201(弘毅堂南门旁原社团联办公室),所有电子版的登记表与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图须打包发至neiwu408@163.com邮箱。
3、最终综合成绩取前十名为十大标兵学生,名单汇总至校团委后统一发文、表彰。
联 系 人:张家伟 闫玉清 黄文浩
联系电话:15927358592 15927632980 13802644136
联系邮箱:neiwu408@163.com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十大标兵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所在学院 |
照 片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所在班级 |
||||||||||||
出生年月 |
籍贯 |
学 号 |
||||||||||||
现任职务 |
邮 箱 |
|||||||||||||
联系电话 |
QQ号码 |
|||||||||||||
英语成绩 |
CET4 |
CET6 |
年度平均学分绩点 |
|||||||||||
TEM4 |
TEM8 |
上/下学期班级综合测评排名 |
||||||||||||
主要获奖情况 |
||||||||||||||
主要事迹简介 |
(1000字以内,可附页) |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院团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评选委员会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注:请用A4纸张正反打印此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