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共青团开展以“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王向东发表时间:2017-12-21点击:

关于转发《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共青团开展以“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各基层团支部:

现将《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共青团开展以“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主题组织生活会工作。

各基层团支部要广泛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学习活动,积极主动邀请学校青年宣讲团成员进支部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鼓励本支部团员参与“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答”(青春湖北)等相关主题线上互动。要求各基层团支部于12月21日至12月30日之间召开支部大会,结合本支部团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重点围绕学习情况、组织生活会发言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团员进行教育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研究提出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全校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要结合“1+100”工作直接联系一个团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各个环节给予指导,并参加所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团干部参加团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要录入“共青团中央”微信订阅号中“青年之友”微信手机端“组织生活会”栏目,发布活动类型选择:参加一次所联系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各二级团组织、各基层团支部要加强对评议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依据。

各基层团支部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后需及时填写组织生活会报告表、汇总表以及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表提交至上级团组织,并将电子档发至上级团组织指定邮箱。

各二级团组织须2018年1月5之前将本单位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组织生活会报告表、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表电子版)发至邮箱807074193@qq.com。

联 系 人:姜明敏 霍少孟

联系电话:67883514 67883433

附件1:“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组织生活会报告表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表

附件3:“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