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5-04-27点击:

关于评选2015年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资源学院各毕业班级: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工部字[2014]10号),现决定开展2015年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请各班级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工部字[2014]10号)要求进行申请(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并于513日前将材料交资源学院学工组(材料要求图文并茂便于通过网站、微信和展板等进行宣传,如有视频资料,也可提交)电子版发至邮箱1017857922@qq.com

资源学院学工组

2015427

附件12015年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3:2015届优秀毕业生、先进毕业班评选申请表格.doc

附件1

2015年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

学院(课部)

本科毕业班级数

先进毕业班名额

本科毕业生人数

优秀毕业生名额

资源学院

12

2

372

37

附件2

中国地质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文件

学工部字[2014]1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培养“品德高尚、基础厚实、专业精深、知行合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形成榜样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先进毕业班评选对象为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毕业班评选的基本条件

1.全班同学精神风貌好,集体荣誉感强,遵纪守法、尊师爱校、积极上进、乐于助人,形成了思想进步、学习勤奋、崇尚科学、实践创新、追求卓越、团结友爱、舍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良好班风。

2.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经常组织同学就学习中的问题开展讨论和交流,遵守学校的秩序和纪律,考风考纪好,有追求学术卓越的氛围,有良好的学术风气,积极的学习态度,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

3.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各类素质拓展活动,呈现出良好的综合素质;能积极组织参与各类体育活动、文娱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全班同学具有良好的身心健康素质。班级在本年级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校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情况突出,在校内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4.全班同学有清晰的职业规划,毕业证、学位证获取率和就业率处于学院较高水平。班级同学满腔热情报效祖国,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积极性高,西部基层就业人数多。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履行公民义务。精神风貌昂扬向上,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2.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所学专业,追求学术卓越,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实践动手能力强,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成绩在良好以上。四年学业总成绩名列前茅,在学院(课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以内。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兴趣爱好广泛,审美情趣格调高雅,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

4.已签约就业或升学(含出国)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西部志愿者、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毕业生,以及已取得“营业执照” 的自主创业毕业生,原则上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5.在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1)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者;(2)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就业过程中不守信用者;(3)不能正常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三、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处(部)和校团委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工作以各学院(课部)为主实施,在班级申报、推荐基础上由学院(课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公示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学院(课部)党委(总支)审定后上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评选时间:每年5月中旬到6月中旬。

3.评选名额。先进毕业班按学院(课部)毕业班总数的20%上报,不足一个名额的按一个上报。优秀毕业生的人数控制在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且录取研究生(含出国)人数不超过总名额的40%

4.评选表彰。被评为“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集体和个人,学校行文授予荣誉称号,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并在“新生代·学生网”上刊登先进事迹。“先进毕业班”颁发集体荣誉证书、成员纪念品;“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同时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5.凡被评为“先进毕业班”的成员和“优秀毕业生”本人,若在离校前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违法行为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和荣誉称号。

四、其它

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处(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