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学院关于开展2019秋季中海油助学金、李晓光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睿发表时间:2019-09-19点击:

资源学院全体本科生:

2019年中海油助学金、李晓光助学金申报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中海油助学金

资助名额、标准:资助1人,每人每年5000元。

资助对象及条件:

1.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资源学院2017级本科生,学习勤奋,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50%;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甘肃省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海南省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六个地区的学生需优先予以认定。

4.无其他重大违纪行为。

(二)李晓光助学金

资助名额、标准:资助1人,每人每年2000元。

资助对象及条件:资源学院2018级本科生,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班级前70%(特殊情况除外)。

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自愿申请的学生向学院学工组提交《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0字。

2.学院评审。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院的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

3.学校评定。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单位审批。

三、提交材料:

根据自愿原则,学生于9月23日中午12点前登录学校新版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学金提交申请,并提交《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正反打印)一份、《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一份学生电子登记照两张交至主楼326学工组。

学院评审通过的学生,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助学金候选人撰写并提交感言、心得体会等内容的感谢信(电子档)至年级辅导员处,汇总后上报学校。

资源学院学工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