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秋季中海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发表时间:2018-09-17点击:

资源学院全体学生:

2018年中海油助学金申报评选办法有新的改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资助名额、标准:资助1人,每年5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在校本科生(二、三、四年级),学习勤奋,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50%;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甘肃省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海南省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六个地区的学生需优先予以认定。

4、无其他重大违纪行为。

二、评审程序及材料提交

1、学生申请。自愿申请的学生于9月22日前向学工组提交《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0字(见附件),一份,正反面打印。

2、学院评审。学院依据评选条件确定本院的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

3、上报学校。

 

 

资源学院学工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