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学院全体学生:
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开始启动。根据2016年版《学生手册》(2016版)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和指标说明
根据教财司〔2016〕82号文《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我校2016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66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28名,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为4349名。
其中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1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39名(其中6个名额倾斜矿调班),国家助学金名额为274名(其中12个名额倾斜矿调班)。
1、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体现国家对艰苦专业优秀学生的奖励,向地调、矿调班倾斜,每班倾斜1人,共倾斜6人。
2、国家助学金向矿调班倾斜,每班倾斜2人,共12人。
3、国家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人;励志奖额为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可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特殊情况(孤儿、严重受灾、无经济来源等)学生受助金额可适当提高。各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定比例大致为3:4:3。
二、申请、评审程序:
1、根据自愿原则,学生主动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一份,交学院;国家励志奖要求同上。国家助学金申请者无须打印审批表上交。
2、学院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听取学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3、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人,并在全校公示名单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奖助中心发放奖、助学金及相关证书。
5、转专业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奖学金。
三、填表要求与说明: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一律打印,手写签名。
2.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学院所有学生排名标准必须统一,专业、班级排名都可,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排名必须按一学年填写,不可以分两个学期填写。
3.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4.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5.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能用签名章代替。
四、提交材料:
1、9月21日中午12点前,学生本人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至学工组,逾期不予评定。
2、9月28日下午5点前,请各班级提交候选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档1份)及励志奖《评审汇总表》(只需电子文档,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至学工组,逾期不予评定;
3、10月14日下午5点前,请各班级提交学生确认签字后的《国家助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纸质一份、电子文档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至学工组,逾期不予评定。
4、获得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同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不需上交纸质材料)。材料含简介、事迹、师长点评三部分。学校会从中选取典型材料,结集成册进行宣传。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学院、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及所获奖项或重要荣誉等。
学生事迹:有题目:要求言简意赅、有吸引力。应真实、详细地反映本人的优异表现,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给同学们在学习方法、学习精神等方面以启发、帮助,2000字左右。
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老师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并签名。
5、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自动获得本年度的校级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注:各奖项具体评定要求请大家查看学生手册P164-167页《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及P201页《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
资源学院学工组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