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2013年度 “李四光英才奖学金”、“ 郝诒纯奖学金”、 “锐鸣校友奖学金”、“缘与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恒顺矿业奖学金”、“校研84级奖学金”、“信才奖学金”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在研工部网站文件下载区下载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将申报表如实填写好后,交至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核实审批,由所在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统一交到研工部。

一、申报项目(7项)

“李四光英才奖学金”、“ 郝诒纯奖学金”、“锐鸣校友奖学金”、 “缘与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恒顺矿业奖学金”、“校研84级奖学金”、“信才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参照《研究生管理工作手册(2013年修订)》各类专项奖学金情况介绍)

(一)李四光英才奖学金

1、授奖对象及范围。地质学(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含:古人类学)、 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 )或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工程)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和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硕士生3名、博士生2名。(若当年满足评选条件的学生少于评选名额,可少评或不评。)硕士生每人奖励金额6000元,博士生每人奖励金额8000元。

3、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遵纪守法,品质优良;

②学风端正,成绩优异,勤于实践,勇于创新。

(2)分项条件

硕士研究生

①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一定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丰富和发展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的理论、提高学科水平做出较大贡献,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科学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②通过科学研究,对地质调查、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提出重要建议和意见,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博士研究生

①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过重要发现或创见,为丰富和发展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的理论、提高学科水平做出重要贡献,以第一作者在地质科学领域权威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

②在地质科技工作中,提出或发明了某种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已经初步验证,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郝诒纯奖学金

 1、授奖对象及范围。地质学类专业的优秀学生,同等条件下女生优先。

 2、奖励人数及金额。研究生1人,奖励3000元。

3、评选条件。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在地学类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以南大版CSSCI认定的范围为准)或参加科技论文报告会获校一等奖及以上者。

(三)锐鸣校友奖学金(详见研工部网站规章制度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锐鸣校友奖学金评选办法》)

1、授奖对象及范围。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锐鸣校友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流程的要求,奖学金评选委员会选出5名候选人,最终由冯锐校友和程鸣校友确定3名获奖研究生(其中地学院2名),每名奖励10000元。

3、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思想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和各类集体活动,立志报效祖国;

(2)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优良;英语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425分;

(3)有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当年度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经专家认定);或已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证书;

(4)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四)“缘与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授奖对象及范围。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每年奖励20名在校研究生,每名奖励2000元。

3、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本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2)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需在学术或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的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高年级研究生(硕士、博士)。

(五)恒顺矿业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根据设奖单位要求,该奖项由相关学院自行组织评审)

1、授奖对象及范围优秀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10名,其中外国语学院4名,地球科学学院、资源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各2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3评选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

 (2) 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3)对湖北恒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科研及生产做出特殊贡献者优先评选。

(六)校研84级奖学金

1授奖对象及范围。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每年奖励5名在校研究生,每名奖励3000元。

3、评选条件

(1)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家境贫寒;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努力;

(3)研究生论文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创新点突出;

(4)在三大检索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获省部级以上创新奖(成果)者优先。

(5)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七)信才奖学金

1授奖对象及范围。在空间信息科学技术及其在地球科学领域的应用和发展中做出突出成果的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2、奖励人数及金额。一等奖学金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10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人。如当年一等奖学金轮空,可适当增加二等奖学金名额。

3、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思想品德优良,立志报效祖国;

(2)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在地球科学及空间信息领域的项目研究、工程实践、学科竞赛中取得了创新性成果,且成果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

(3)获得全国高校GIS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通过全国GIS应用水平考试,或通过MapGIS工程师培训认证、 MapGIS讲师认证等。

三、评选程序

1.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在12月6日(周五)下午2:30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学工组。具体材料包括:

①申报人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附件(如期刊封面及目录、已正式发表公开文章的复印件、相关检索报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

②学院将在12月9日公示推荐校级答辩名单。

2.鉴于本次奖学金的评选涉及多类专项奖学金,为了确保最优秀的研究生获得奖学金,研究生向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申报时无须在申报表上填写具体的奖学金类别,待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后,由学校统一在奖学金申报表中填写具体奖项。因此,请相关学院和研究生仔细阅读各项奖学金设定的评选条件,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认真组织优秀研究生申报。届时研工部将组织专家评委对上述各类专项奖学金进行评审。

3.评选方式拟采取全校公开答辩的方式。请答辩候选人准备好答辩ppt(暂定3分钟个人陈述),具体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4.博士生和硕士生的评选比例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予以确定。

四、其他事项

1.各类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当年不再兼得其他专项奖学金。

2.获得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

3.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下设机构(学工组)负责解释。

资源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