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学院各团学组织并全体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我校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根据团省委、省学联相关工作要求,我院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二、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校的全体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工作安排

各班级支部负责推报工作,各支部至少推荐1人作为院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于5月15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包括:《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反馈、盖章扫描件)、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推荐对象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行提交社区推荐证明(社区居委会盖章)。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以“班级+姓名+事迹类别”命名报送至活动邮箱(ziyuanzuzhibu@126.com)。

四、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其中获评“中国大学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同步获得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员,将同步获得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仅获评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人员不发放奖金。

五、有关要求

1.规范推选程序。要严格对照标准,切实履行“班级(团支部)—院(系)—学校”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积极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深入挖掘在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校团委将同步调研各单位活动组织发动情况,对组织程序不规范、学生知晓度过低的单位,取消其推荐人选参评资格。

2.深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在宣传本单位自强之星典型的基础上,同步结合全省“自强之星”微信平台点赞活动积极宣传“自强之星”先进事迹,进一步引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强化示范引领。对本单位推荐上报及获评的“自强之星”人员,各单位要做好跟踪培养。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到学院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做到持续用力,以学习自强事迹为牵引,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负责人:刘明辉徐振宇

联系电话:13627215443

联系邮箱:ziyuanzuzhibu@126.com

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附件2: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