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学院2016届全体毕业生:
为鼓励毕业研究生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投身祖国建设事业,大力表彰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毕业研究生,鼓励优秀毕业研究生到基层、到西部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促进毕业研究生在今后工作岗位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引导广大研究生努力进取、奋发成才,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研究生均可申请,
校级优秀毕业生 23个名额(含1个委培定向)
院级优秀毕业生 23个名额(含1个委培定向)
二、评选条件
请各毕业生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中地大研字〔2011〕40号)中第三章的评选条件进行申报。(评优奖励办法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5月18日—5月23日,申报人完成申请材料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附件3)的纸质档交至资源学院学生德育工作组(主楼324),电子档发送至邮箱:649680076@qq.com,评审以收齐电子档和纸质档材料为准。
2.学院评审。5月24日-5月26日,学院研究生德育工作组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进行评选。
3.学院公示。5月27日-5月30日,学院网站-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公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4.学校审核及公示。由研工部进行审核及公示。
四、相关说明
1.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委培、定向毕业研究生只颁发荣誉证书);获得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学校将对历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进行跟踪和回访。
2.对已经评选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毕业生,因毕业前主动违反就业协议行为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资源学院学工组吴仁喜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27-67883054
特此通知
资源学院学生工作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2016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评定结果汇总表.doc
附件一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参考条件
第十六条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条件(具备以下1、2、3项中之一者,且符合第4项条件):
1.因学习成绩优良或综合表现优秀,曾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党员、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者。
2.学习期间学术成果突出,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毕业学位论文成绩为优秀者。
3.志愿到西部或边远地区、农村等基层一线工作者。
4.学习期间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且毕业前无主动违反就业协议行为者。
第十七条 研究生评优的否定条件:
1.有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言行者。
2.有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
3.有违反社会公德已造成不良影响者。
4.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5.考试舞弊者。
6.优秀毕业研究生须无主动违反就业协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