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23年上半年推荐先进青年入党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和条件

1.推荐对象需为年满18周岁且已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推荐对象需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2.推荐对象须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在校注册志愿者,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团组织并且纸质团籍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完整。

3.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优”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4.在推荐有效期内未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团员与前一学期上报计划但未被顺利推荐的团员应重新参与“推优”;重新参与“推优”的推荐对象不占用支部原有名额。

5.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与学校日常规范,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受到院、校公开批评处分的;在上一学期中有不及格课程或在上学期(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居班级后20%的;经常无故缺席团的活动并在上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未达到“优秀”“良好”等级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6.28至35周岁青年入党,一般应听取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团组织意见。

二、推优程序和要求

1.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建立党、团组织联合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机制。

2.团支部向二级团组织申请召开“推优”大会,经批准同意后,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推优”大会,并邀请驻班党员出席指导,在团支书手册上做好相应记录。各二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3.团支部“推优”大会的流程是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团支部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核备案;学院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确定推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团支部委员会指导推荐对象在网上共青团“思想引领”板块“推优入党”系统中填写《推荐先进青年入党登记表》(附件2)基本信息与自我小结等相关内容并提交申请。对应支部书记根据申请信息并结合平时的表现在系统中填写所在团支部考核意见。同时各支部也要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推优大会的记录。

5.学院组织部与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负责人对接,在网上共青团系统内录入推优谈话员名单,“推优”谈话员应是党员或预备党员;推优谈话员与推荐对象展开谈话并在系统中认真填写谈话员意见。

6.学院组织部结合团支部意见和推优谈话员意见对被推荐对象的情况进一步审核后,在网上共青团系统中提交二级团组织意见。

7.校团委组织部结合各方考察审核意见确定“推优”人员名单。

8.各支部将审核通过的“推优”材料(《登记表》)统一打印,由推荐对象、团支部书记、谈话员及二级团组织签字盖章后,统一上交到学院组织部,最终“推优”材料在学院学工组盖章后上交到校团委。

三、其他要求

1.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应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纪律处分。

2.“推优”工作请各支部指派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会成员办理,学院组织部不面向其他个人收取材料。

3.各支部须在网上共青团“推优入党”系统开放期内进行审批,逾期提交的申请学院组织部不予审批。

4.学院组织部将根据各支部提前发送的推优计划表统一进行审核,对未列入推荐计划的不予审批。

5.上一学期报过计划但未被顺利推荐的团员应重新推优。

四、材料收取

各支部需要在各二级团组织须在3月26日前完成团支部“推优”大会,于3月29日前将推优计划表(附件1)提交至组织部团务邮箱:ziyuanzuzhibu@126.com

推优对象需在4月1日前在网上共青团“思想引领”板块“推优入党”系统中填写《推荐先进青年入党登记表》(附件2),支部书记需在4月5日前在线完成支部考核意见的填写,谈话员应该在4月8日前完成推优谈话并填写谈话员意见。

请各位支书提醒各位被推荐对象关注审批进度,做到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在审批程序完成后及时打印、签字和贴照片,学院组织部将在4月10日收取纸质《登记表》。

联系人:曹宇航(本科生)QQ:2417716361 TEL:18222416365

符亦飞(本科生)QQ:2354322306TEL:15827243233

秦晨烊(研究生)QQ:1220781059 TEL:13643552453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优计划表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荐先进青年入党登记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