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并全体同学:

为相应国家和学校的号召,推动我院创新创业工作开展,持续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激发青年学子积极进取、勇于开拓的精神,依照校团委开展“五月的鲜花”2015年五四评优活动的文件精神,由校团委科技实践部、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具体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先锋”评选工作,旨在评选和表彰一批在创新创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贡献、吃苦耐劳、品德高尚、示范作用强、敢于担当、成绩优良的优秀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全日制本、硕、博士生均可申报。全校将评选创新创业先锋共10名,其中科技创新先锋5名,创业先锋5名。

二、评优程序、办法及要求

(一)评优程序:校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院团委、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负责我院评优工作,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汇总、审核、公示并最终确定后,呈报学校党委发文。

(二)评选办法:以各团支部为单位,自主申报。学院将择优推荐科技创新先锋不多于2名,创业先锋不多于2名。由校团委组织终评,确定后发文公示。

(三)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思想积极进步。对创新创业有浓厚的兴趣,积极参与各类科技实践、创新创业类活动和比赛,并能在同学中起到创新创业表率和带头作用,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良好。学分绩点2.5以上,研究生平均成绩80分以上,目前无不及格课程;

4、科技创新先锋: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拥有丰富的科研经历和较为深厚的科研积累,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在各类高水平期刊(自然科学T4以上,社会科学T5以上)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或在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宣讲成果,或在各类全国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奖项、表彰,及其他科研创新成果;

5、创业先锋:积极参与创业活动,在校期间,已经工商注册并进行实体创业运作,企业运营较为成熟。企业经营状况、工商业务拥有核心技术的实体创业者优先考虑;

6、符合上述123条必要条件,并满足四、五条要求之一者,均可申报。

三、表彰与奖励

1、该项目表彰纳入五四评优表彰工作体系中,统一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对获评先锋个人进行表彰。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1、时间安排:院级评审、推荐的时间为422-429日(上报截止时间为4291700),学校汇总审核时间为51-520日,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2、材料提交要求:请规范填写、按时提交个人申报表与申报材料(见附件一)。创新创业先锋申报表纸质文档为一式两份,相关证明可以以附件形式补充材料。申报表需要上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

联 系 人:崔鹏(研究生) 13545143217    1029350923@qq.com  

                朱秀(本科)    15527283407    1773610481@qq.com  

附件一:中国地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先锋申报表.doc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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