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只有本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优先享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其它资助项目资助的权利。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现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本次认定的对象主要为2021、2022、2023、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滞后毕业的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补认定。退役入学、复学在校本科生参与本次认定,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按有关规定发放。

  2.各班级民主评议至少有一名老师(班主任或辅导员)参加,督促民主评议成员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做好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的保密工作。

  3.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应给予重点资助。学生奖励资助与发展中心于本周将特殊情况学生名单发送到各学院,请各学院逐一落实信息排查与认定相关工作。

  4.时间安排:

  2021、2022、2023级学生:

  9月6日前完成学生申请,9月9日前完成班级民主评议,9月11日前学院完成审核。

  2024级学生

  9月12日-9月15日,学生申请阶段;

  9月16日-9月22日,班级民主评议阶段;

  9月23日-9月25日,学院审核、建档备案阶段。

  二、工作培训

  为切实做到精准认定、精准资助,各班级需要集中培训学习。集中学习《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22年版)和本通知相关要求。各班级组织所有认定评议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地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与本通知相关要求与附件说明,熟练掌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流程、评议办法与认定标准,收集归档认定工作相关材料。

  三、认定流程

  (一)学生本人申请

  1.登陆xg.cug.edu.cn/xg,在线提交相关信息。(操作手册见附件)。

  2.在线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其它信息与材料。(所有材料均由学生本人签名承诺其真实性,无需相关部门盖章确认,若弄虚作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若是首次申请认定,则需要本人将纸质材料上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集中提交学院存档。

  (二)班级民主评议

  1.班级成立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认定评议和材料审核工作。申请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当年不得担任工作评议组成员。

  2.所有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对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的所有信息保密,并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提交学院保存。

  3.由班级助理系统管理员登陆系统,下载班级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信息,并整理学生申请认定的主要原因,家庭基本情况等认定关键信息用于评议。

  4.小组成员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认定信息进行评议。认真核实学生本人提交的信息,严格依据认定标准,并结合日常消费情况给予评议,并详细记录“班级认定意见”、“班级认定等级”与“是否推荐走访”,特别注意评议意见与认定结果的一致性,评议不可凭空猜测,不可参差个人情感。

  5.班级助理系统管理员再次登陆系统,线上提交评议结果,同时在班级档案模块上传由评议小组成员签名的评议表。并将本班认定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学院学工组保存,各学院按班建档,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改变,需重新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相关材料。

  (三)审核及建档备案

  1.学院审核:各学院对本院各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审核班级认定结果,复查认定等级是否与认定标准相符,班级认定过程是否公平公正,保存学生申请材料。

  2.学院反馈:各学院对本学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说明材料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章。(包括布置认定工作有关情况、认定工作具体开展情况等。)

  3.学校备案:中心依据学院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数据予以备案建档,并从认定系统中导出数据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备案。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3054

资源学院学工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