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2022年版《学生手册》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决定启动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国家励志奖学金向资源勘查工程(矿产调查与开发)卓越工程师班每班倾斜1人,国家助学金每班倾斜2人。
资源学院 |
国家励志奖倾斜人数(2-4年级) |
国家助学金倾斜人数(1-4年级) |
资源学院资源勘查工程(矿产调查与开发)卓越工程师班 |
6 |
16 |
2.国家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人;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2000元至4500元范围内确定。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为学院认定的贫困生。
3.学院具体名额表(含倾斜人数):
国家奖学金名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
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 |
国家助学金 金额 |
7 |
35 |
263 |
867900.00 |
二、评审程序
1.根据自愿原则,学生登录新版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优申请,提交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要求同上。国家助学金无须学生申请,名单由贫困生认定库生成,学院统筹分配金额。
2.学院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听取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上报。
3.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全校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学工处发放奖助学金及奖学金证书。
三、评审要求: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参加学院公开答辩,答辩形式为3分钟PPT展示+2分钟评委提问。具体答辩时间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获得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同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不需上交纸质材料)。材料含简介、事迹、师长点评三部分。学校会从中选取典型材料结集成册宣传。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学院、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及所获奖项或重要荣誉等。学生事迹:有题目:要求言简意赅、有吸引力。应真实、详细地反映本人的优异表现,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给同学们在学习方法、学习精神等方面以启发、帮助,2000字左右。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老师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
3.获助学金同学提交感言、心得体会等内容资料,以便了解学生成长情况。
4.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自动获得本年度的校级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四、填表说明: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A4纸张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内容一律由系统生成打印,手写签名,包括推荐意见及学院意见栏。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学院所有学生排名标准必须统一,专业、班级排名皆可,必须填写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学院意见栏内容不能一模一样,要有具体推荐意见,必须加盖学院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能用签名章代替。
7.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五、提交材料:
1.9月22日前,请同学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至学工组(主楼326);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633204163@qq.com。以上材料均须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67883054
资源学院学工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