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本科生奖励与资助管理办法》(地大学校办发〔2026〕47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设奖学金评选细则》(地大本发〔2026〕19号)规定,现将资源学院2025-2026学年校设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校长奖学金、院士奖学金学校名额各设置10名,实行单独申报。学院对两个奖项可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会,差额评审。

2.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学校名额共25人,单独申报,差额评审。学校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录取的少数民族本科学生申报。(注: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班特指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班招录计划录取进来的预科生,由招办审核资格)。

3.英才奖学金的“创业之星”20人单独申报,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组织差额评审,申报要求另见具体通知。

4.资源学院英才奖学金名额46人(不含“创业之星”),采取等额评选,其中“自强之星”学院至少评选1名曾获得本年度“勤工助学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

5.学生排名,校长奖学金、院士奖学金取整数值,英才奖学金和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值。

学院

校长奖学金名额

院士奖学金名额

少数民族学生

奖学金名额

英才奖学金名额

资源学院

学院推荐一名,学校差额评审

学院推荐一名,学校差额评审

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差额评审

46

合计

10人

10人

25人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优良;

(二)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勤俭节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三)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原则上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四)综合素质评价要求:

1.校长奖学金、院士奖学金参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加权平均分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20%;

2.英才奖学金参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位于班级前60%,其中对明德之星、进步之星参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不作要求;

3.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参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位于班级前70%;

4.国防卫士奖学金参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不作要求;

(五)达到校设奖学金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六)除校长奖学金、院士奖学金外,原则上各类奖学金不可兼得,具体规定以各奖项评选通知为准。

三、评审程序

1.根据自愿原则,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校设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校设奖学金评选名额等额下达学院的,由学院进行等额评审;差额评审的奖项,由学院评审推荐名单,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差额评审。

3.学院评审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听取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奖励资助与发展中心。

4.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小组审定。

四、提交材料

1.10月19日前,在系统上提交申请,加入QQ通知群:792564635,并将《校设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张,双面打印,1份)上交至资源学院学工组(主楼326)。

2.获奖学生后续还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电子档),QQ通知群内另行通知。

 

资源学院学工组

2026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