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学院关于资助优秀学生国际交流返校分享的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活动,拓宽国际视野,培养合作交流能力,营造学院良好的国际交流氛围。学院建立国际交流项目资助资金,支持更多的学生赴国外大学及科研机构访问交流,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国际交流专项资助由资源学院研究生科、教务科及学生德育工作组共同负责协调并具体落实。

第二章 资助对象及项目

第三条 资助对象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读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

(2)资源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请,本科生要求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研究生要求学习成绩良好及以上;

(3)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第四条 资助项目包括:

(1)经申请获评参加学校国际教育学院的国际交流项目;

(2) 经申请获批参加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并作口头报告或展板交流。

第三章 资助额度

第五条 资助额度

(1)A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参加国际教育学院或研究生院获批的国际交流或访学项目,返校分享后一次性资助1000元;

(2)B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参加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并作展板交流者,返校分享后一次性资助1000元。

(3)C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参加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并作口头报告者,返校分享后一次性资助2000元;

第四章 资助考核流程

第六条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选拔。通过选拔者在国际交流结束返校后需选择通过某种形式分享出国交流心得和经验。如研究生科技前沿论坛、大学生学习支持中心讲座、“资源人”论坛等。  

第七条 申请资助对象在返校后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资源学院优秀学生国际交流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2、国际交流小结或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

3、国际交流期间照片(不少于3张)+邀请函扫描版;

4、返校分享宣传海报+分享现场照片+分享PPT

所有材料每年分为两次提交(每年6月25-30日;12月25-30日。逾期不补),届时材料一并提交电子档发送至492526307@qq.com,由学院进行审核者方可进行资助。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资源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行

                                   

                                             资源学院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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