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深化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是健全完善高校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抓好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的重要举措。根据《深化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地大(汉)团字〔2023〕1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推优入党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1.推荐对象须为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
2.推荐对象须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在校注册志愿者,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团组织并且纸质团籍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完整。
3.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单次“推优”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4.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与学校日常规范,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受到院、校公开批评及以上处分的;经常无故缺席团的活动并在上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未达到“优秀”“良好”等级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二、学生团员分类培养教育要求
1.已申请入党还未被“推优”的团员。学生团员从申请入党之日起进入团组织考察期,考察期内,除了要履行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外,须完成三项要求:一是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达100%;二是注册成为志愿者并完成不少于5小时的志愿服务;三是参加1次院系级及以上的集体活动。
2.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被推荐为发展对象前,要经过党支部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此期间,入党积极分子除了要完成党支部交待安排的任务和履行团章所规定的团员义务外,还要围绕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纪律执行上先进四个方面来严格要求自己。
(1)要做到政治思想上先进。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青年大学习”参学率100%,至少深度阅读1本相关著作,写1篇读书笔记。
(2)要做到道德品行上先进。以注册志愿者的身份,完成不少于20小时的志愿服务。
(3)要做到发挥作用上先进。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面向所在团支部至少开展1次团课或主题宣讲;学习刻苦认真,积极加入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以实际行动发挥作用。积极提升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至少参加1项有关创新创业活动。
(4)要做到纪律执行上先进。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学校纪律;按月交纳团费,参加团支部每月的团组织生活。
3.已确定为发展对象和已发展为党员的团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基础上,积极参与到团组织的各项建设中,有学生党员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由学生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学生党员面向团支部积极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活动,通过“传帮带”协助团组织做好其他团员的培养教育工作。
三、推优程序和要求
1.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院团委批准同意后,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推优”大会,并邀请驻班党员出席指导,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2.团支部“推优”大会的流程: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地开展的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各支部也要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推优大会的记录。
(6)“推优”情况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院团组织反映。
3.团支部委员会指导推荐对象在网上共青团“思想引领”板块“推优入党”系统中填写《推荐先进青年入党登记表》(附件2)基本信息与自我小结等相关内容并提交申请。对应支部书记根据申请信息并结合平时的表现在系统中填写所在团支部考核意见。同时各支部也要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推优大会的记录。
4.各支部落实党员谈话员,“推优”谈话员应是党员或预备党员,本科生为本班驻班党员,研究生为本班党支部负责人;学院组织部与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负责人对接,在网上共青团系统内录入推优谈话员名单,推优谈话员与推荐对象展开谈话并在系统中认真填写谈话员意见。
5.学院组织部结合团支部意见和推优谈话员意见对被推荐对象的情况进一步审核后,在网上共青团系统中提交二级团组织意见。
6.各支部将审核通过的“推优”材料(《登记表》)统一打印,由推荐对象、团支部书记、谈话员及二级团组织签字盖章后,统一上交到学院组织部,《统计表》(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 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要求
加强对28岁以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接续培养,在学业、升学、转专业、班级调整等关键节点要做到“五个必须”:
1.入党积极分子要转出或转入团组织关系,必须向拟转出或拟转入的团支部提交申请。
2.团支部在接到入党积极分子转出或转入团组织关系申请后,必须在15天内上报给学院团委。
3.学院团委每半年必须向学院党委报告1次入党积极分子转入和转出团组织关系情况,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转接工作(材料包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进先进青年入党登记表》)。
4.对新转入团组织关系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及时纳入团组织培养教育,对其中具备党员条件的,团组织要积极向党组织推荐。
五、时间安排
1.各支部需在11月15日前召开支部推优大会;于11月20日前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优计划表》(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ziyuanzuzhibu@126.com(本科生)或者zy_yjsh@163.com(研究生)。
2.推优对象需于11月18日前在网上共青团“思想引领”板块“推优入党”系统中填写《推荐先进青年入党登记表》(附件1),支部书记需在11月20日前在线完成支部考核意见的填写,谈话员应该在11月23日前完成推优谈话并填写谈话员意见。
3.在线填写信息过程中,被推荐对象应及时关注审批进度,做到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在审批程序完成后及时打印、签字和贴照片,各支部于11月25日前提交纸质版《登记表》(附件1)。
联系人:
刘明辉 027-67883054
王朝彬(本科生)QQ:3456202556 TEL:17874432160
杨 喆(本科生)QQ:1508850295 TEL:17734815384
李泽宇(研究生)QQ:1697009853 TEL:15700805851
刘建军(研究生)QQ:1763914150 TEL:15947523971
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荐先进青年入党登记表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优入党材料填写参考规范
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优统计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