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地大学校办发〔2024〕35号)的要求,特制定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勤学敬业,诚信守信,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2.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前6个学期已有成绩,无不及格课程(含通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选课、创新类学分)达到2.80,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应通过TEM4,主修其他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艺术、体育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学生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此项工作。所有申报推免的学生必须坚持学术诚信原则,学校一经查实学生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主任、学院本科教务员、年级辅导员任组员。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下设专家审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

3.严格执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附件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遴选的应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遴选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工作人员在推免工作中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学院选拔推免生应坚持以德为先的理念,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学院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形成书面意见。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5.在计算学生的专业综合排名时,原则上按学业成绩占80%,考核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学院考核方案见《资源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分细则》(附件2)进行。学生综合成绩专业排名顺序前后变动不得超过学业成绩专业排名的4个位次。推免结果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本科生院备案,提交学校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6.获推免资格的学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研究生的学校与专业。

7.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本科毕业前因违纪受到处分,或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8.获得推免资格并被接收的学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

9.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9日起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考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研究生阶段攻读学校专业志愿。未填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学校不再增补名额。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我院2025届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

说明:

1.卓越地质师班和高徒计划: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在已参加该计划的2021级学生中选拔。

2.“李四光计划”班:由本科生院根据“李四光计划”相关规定在已参加该计划的2021级学生中选拔。

3.特殊学术专长A类:全校名额40个。为完善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体系,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工作方针,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以学生本科阶段综合成绩为基础,同时考虑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特殊学术专长A类名额,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后报送本科生院。由学校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本科生院组建学校专家审核小组进行遴选。学生在学院内已取得推免资格的,不再推荐。各学院报送名额不超过本院当届毕业生人数的1.5%。具体要求见《推荐免试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A类认定办法》(附件3)。

4.特殊学术专长B类:在已参加我校“本硕博计划”的2021级学生中择优选拔;

5.工程专项:遴选规则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和组织。

6.“支教计划”:凡达到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的2021级本科生,且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均可申报,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具体选拔要求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7.学生达不到推免条件不予推荐,学生符合推免条件需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学校推免系统提出申请。各专业方向如有未用完名额,由学院收回,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另行分配。

四、推荐程序

1.9月9-10日公示学业成绩和平均学分绩点,9月10日12:00前接受反馈信息;9月11日公示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名单;

2.9月11日17:00-9月12日17:00在学校推免系统填报申请表和加分表,9月13日8:30-11:30提交系统导出的申请表、资源学院保研加分表和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审核,地点主楼330会议室;

3.9月13日公示考核加分信息,9月14日12:00前反馈信息;

4.9月15日公示推免综合成绩和综合排名,公示期至9月19日12:00;

5.9月15-16日工程专项征集志愿,9月18-20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9月20日公示拟推免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副院长、副书记签字提交本科生院。

五、接收程序

1.接收复试:拟报考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即日起请登录我校的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填报志愿(网址http://epo.cug.edu.cn/open/zstksstm/signin.aspx),复试安排详见我校及报考学院的推免生复试方案。拟报考外校的,根据报考学校要求参加复试。

2.接收程序:9月29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考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报考本校并已通过复试的考生须根据接收学院的要求按时完成志愿填报、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完整过程,方为正式接收。报考外校的,需取得复试通知后到报考学校复试,复试通过后接受待录取通知,方为正式接收。推免生仅可接收1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六、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被我校接收的2025级推免硕士生,入学后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直博生,可按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待遇。

资源学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