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地大学校办发〔2023〕32号)的要求,特制定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勤学敬业,诚信守信,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2.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前6个学期已有成绩,无不及格课程(含通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选课、创新类学分)达到2.80,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应通过TEM4,主修其他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艺术、体育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学生可适当放宽)。

3.在校期间受到处分且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推荐免试。

4.所有成功推免的学生毕业前须完成至少一项科研立项结题。

二、推荐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此项工作。所有申报推免的学生必须坚持学术诚信原则,学校一经查实学生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主任、学院本科教务员、年级辅导员任组员。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下设专家审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

3.严格执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附件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遴选的应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遴选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工作人员在推免工作中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学院选拔推免生应坚持以德为先的理念,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学院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形成书面意见。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5.学院不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在计算学生的专业综合排名时,按学业成绩占80%,考核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学生综合成绩专业排名顺序前后变动不得超过学业成绩专业排名的4个位次。推免结果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本科生院备案,提交学校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考核成绩主要考核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及第一课堂之外取得的各种学术成果。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分细则见附件2。

6.获推免资格的学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研究生的学校与专业。

7.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本科毕业前因违纪受到处分,或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8.获得推免资格并被接收的学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

9.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8日起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考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研究生阶段攻读学校专业志愿。未填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学校不再增补指标。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4届推免生指标分配如下:

说明:

1.卓越地质师班、高徒计划、“李四光”计划由相关负责单位在已参加相应计划的2020级学生中选拔;

2.全校创新发展指标指标数30个。以学生本科阶段综合成绩为基础,同时考虑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向学院申请创新发展指标,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后报送本科生院。由学校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本科生院组建学校专家审核小组进行遴选。学院报送名额3人。具体要求见《推荐免试研究生创新发展指标认定办法》(附件3)。

3.贯通培养指标在已参加我校“本硕博”计划的2020级学生中择优选拔;

4.达到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的2020级本科生,且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均可申报“支教计划”,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具体选拔要求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5.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资源勘查工程追加的2个指标统筹到中组部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该计划招收指标总计13个。9月24-26日进行校企联合宣讲会,并组织报名和差额面试。报考本专项的推免生,须符合学校的推免条件和标准,且大学前三年成绩排在本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前30%。

四、推荐程序

1. 9月6-7日公示学业成绩和平均学分绩点,若有异议9月7日17:30前反馈信息;9月8日发布平均学分绩点核实版;

2. 9月8日发布“资源学院2024届推免申请通知”,9月8日16:00-9月10日23:00在校内推免系统填报申请表和加分表,9月11日提交系统导出的申请表、资源学院保研加分表和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审核。

3. 9月12日公示考核加分信息,9月15日公示推免综合成绩和综合排名;

4. 9月20日公示除中组部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以外的拟推免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副院长、副书记签字提交本科生院;

5. 中组部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研究生科另行通知,9月27日前公示该计划拟推免名单。

资源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