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的规定
按照学校有关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资源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现状,特制订本规定如下。
1、教学过程管理实行院、系(所)两级管理,系(所)为专业建设实体,是本科教学过程管理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者。
2、建立完备的院、系(所)两级教学档案库,逐步实现教学档案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信息化。
3、各系(所)要组织教员开展专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题讨论,每学期召开教学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形成相应决定,有会议记录。
4、教授必须按照规定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要求至少主讲一门本科生课程。
5、坚持听课制度和教学观摩制度,学院领导、系(所)领导、课程负责人应当完成听课要求,并按期交流商讨,听课记录学期末交教务科存档。
6、学院定期举办青年教员讲课交流活动,计划每两年一次。
7、课堂教学采取主讲教师负责制,负责教学过程、教学质量、课堂纪律和考核规范性控制,杜绝不必要调课、非主讲老师主讲课程等现象发生,杜绝各类教学事故发生。
8、重视野外实践/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实践教学计划,加强生产实习环节管理与监督。
9、严格考试与试卷管理,避免试题重复,严格按照规定提交成绩资料。坚决制止考试作弊和弄虚作假等行为。
10、学院教务科、学工组要定期发布学生不及格课程学分预警以及处理意见,每学期开学初提交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
11、班主任、学务指导老师有责任引导学生按期选、退课,学院教务科、学工组在学生选课阶段结束前进行督促与检查。
1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教学改革与探索,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和规定,加大教材建设力度,重视教学成果建设。
资源学院
2012年11月